文件
主旨:Scientology機構 (SO)/政府採購
具體事項:關於SO可能涉及犯罪勾當的資訊
參考:貴部2001年4月2日來函
文號: I B 3-26 05 00/19
附件:1份
就參照來函,本人表示意見如下:
1. 貴函中所表達的關切,即「與SO有關聯的美國公司可能面臨進入德國市場的限制」,很可能是因為您知道一項統一保護條款。該條款由貴部主責擬定,並由經濟部長會議 (WMK) 於2001年3月1日至2日在美茵茲建議,供授予諮詢與培訓服務之公共契約時普遍適用。
適用此條款,是為了要求承包商承諾:履行契約時,只能使用不應用、不教授,也不以其他方式傳播SO創始人L. Ron Hubbard技術的人員。各方已有共識,認為採購機關有權採取此一做法。
2. 關於貴方詢問「是否已有相關資訊顯示SO確實牽涉犯罪勾當一事」,本人謹說明如下:
在內政部長會議 (IMK) 決議由憲法保護機關監控SO的背景下 (IMK 1997年6月5日至6日會議),「國家安全保衛」委員會
於1997年9月23日至24日會議中,透過國家安全保衛業務單位與各邦刑事警察局 (LKÄ),將各通報機制中取得的SO相關資訊,送交聯邦刑事警察局 (BKA) 國家安全保衛部門。在隨後設立的「Scientology機構犯罪行為特別通報制度」範圍內,1997年9月至1999年8月期間,共有122件事項通報給聯邦刑事警察局 (BKA);經就一般刑法內容及國家安全保衛相關性進行評估後,並未發現SO成員有任何可歸入國家安全保衛犯罪構成要件的犯罪行為。
依聯邦刑事警察局 (BKA) 所知,SO本身及其組織結構迄今並非警方偵查的對象。
此外,幾乎沒有任何線索顯示SO本身,或其掩護組織與地下組織的領導成員,曾親自參與可罰行為。
聯邦刑事警察局 (BKA) 在為2000年3月1日至2日刑事警察工作小組會議預作準備時,曾建議停止上述特別通報制度,因為透過該制度取得的資訊,並未導致確認SO有可罰行為。已通報的犯罪行為最多只能歸因於個別人員,而不能歸因於該機構本身。此項建議迄今尚未獲採納。下一份報告預計於明年提出。
SO的政治意圖與企圖,由聯邦憲法保護局 (BfV) 及聯邦各邦憲法保護局監控。相關資訊載於憲法保護報告。不過,這些資訊無助於回答貴方所提問題。
奉命